租房,说租一年半,现在租不到三个月,承租人就不想租了。最初租赁期间,承租人要求买东西,承租人把钱作为抵押买承租人要求买的东西。那个时候,这笔钱还给承租人。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作为抵押金,必须全部还给承租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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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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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