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后撤诉,但目前法院并未有将准许撤诉的裁决书送达给当事人,现当事人反悔要撤回撤诉申请继续上诉该如何处理?该怎么办?

2019-01-31 19:1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法院仅仅以证人证言发生变化为由不支持证人出庭作证违反前述规定。
    2、刑诉法解释一百六十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鉴于检察院撤诉,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根据刑诉法第二百零四条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法院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活动。n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n虽然都是重新审理,但二者区别很大。一是二者审理的基础不同,上诉的基础是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的基础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二是提起的理由和证据不同,上诉只要写一份上诉状,就可以进入二审程序,而再审必须提交证据证明原判确有错误,还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进入再审程序。
    三是程序启动的提起者不同,上诉只能是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而再审,当事人、案外人、检察院、法院自身,都可能以案件确有错误而提起再审。n《民事诉讼法》:n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n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n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n
  • 刑事案件的上诉如何提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1、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2、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4、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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