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我与妈妈户籍在一起,申请办理了廉住宅。现阶段,我已经成年人了。还以自己的名字购房。会危害母亲的廉住宅么?

2021-07-31 12:44: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现在申请廉租房一是看居住面积二是看收入。住房面积方面好像是以人均7平方来算。收入方面以全家为单位,看人均收入来界定。一般情况下是享受低保为前提条件(你家中是否有人能享受低保。
    人均收入460还是480,我忘了。)如面积收入都在条件以内,还要审核你家庭是否有固定资产,如妻子或父母名下其它地方是否有房产、存折等。另外你说的因特殊情况,如家中有人生病需要救治,买掉房屋治病、还债等也可视情况而定纳入廉租房补贴范围。
    (具体情况具体操作,但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病例证明、住院治疗费用证明等。)廉租房补贴目前已经济补贴为主(600元)。原意是在经济上补贴你在外租房改善住房条件。一旦申请成功,凭房地局正规租赁合同,由政府相关部门将补贴打入房东提供的银行账户。
    目前市政府正在着力进一步改善对住房困难家庭的帮助,各区县都在进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5月底6月初可能会出台相关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该政策针对中低收入人群,对中低收入也有明确规定。
  • “根据户籍登记管理办法”:家庭
    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有次可以看出:家庭共同居住的成年男女均可成为户主,没有买房子,但能提供长期居住的证明也可立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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