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在大型医院消化内科进行肠镜检查,之后发生痉挛昏迷,急救科通知家属急救室急救!急救室急救3天后恢复,正式住院,5日被要求出院。诊断痉挛等待检查,电解质混乱。曾经口头说过低钠血症。我想请律师告诉我这家医院是否有一定的责任!跪下!请帮帮忙!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7-31 08: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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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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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医疗损害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一般是由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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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