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村人,05年前妻离婚,女儿再婚后生病了。去年农村宅基地的确认权,现在的妻子把我的宅基地的确认权变成了她的名义。这房子只属于现在的妻子吗?我想把房子留给我的亲生女儿,怎样才能得到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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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
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
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
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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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把要求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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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我代写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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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