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建房?我全资买的?现在要拆迁??原来多少钱买的现在陪多少钱?房子我装修过??我想问装修的这部分算不算在赔偿范围?????这样的赔偿办法合理不合理?

2019-01-31 10:51: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装修好的房子也是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为你在承租时,意向是租三年,在合同中也表述了是否继续承租,由你决定(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因此,双方在租期上的意思表示并不一至,属于对合同有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撤销的,至始无效.因此,双方应返还各自取得的财产.你所能要求的是返还你装修的损失.
  • 拆迁补偿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还要区分情况,更要看到房子的风险。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
    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 你好,这位朋友,依据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来分,可以分为住宅房屋、非住宅经营性房屋、公益事业用房。就你而言,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住宅房屋与非住宅经营性房屋的择定问题。
    因为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除给予住宅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外还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当前我国城市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房屋登记簿内容中有关于房屋的规划用途。
    如果实际用途与原始用途不一致,应以登记簿上的规定为准(房产本是以据登记簿核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