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俩被别人的车撞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和对方私下在交通警察队处理。对方交了医疗费,对方交了车。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做了意外的保险,能给我意外的保险吗?对方要求医疗清单,该怎么办?这种情况是欺诈保险还是结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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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可要求对方(包括对方是机动车时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经伤残等级鉴定构成残疾,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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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尽量和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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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是怎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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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