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男方婚前全额付款买的,其父母出了一小部分,房子是婚后装修的,男方工资高,基本上都是男方的工资钱装修。房产证是婚后办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每人都有一本房产证书。请问,离婚的话,女方对房产分割有没有权力?也就是说现在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谢谢

2019-01-31 10:04: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通常是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的。
  •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婚姻法》
    《婚姻法》
    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对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则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期间为一年。
    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对部分共同财产未予分割的,则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起诉。
  • 你好,我摘录了部分法条,供你参考: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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