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卖方在转卖平台上卖烟草的,价格是750。买方购买后,说违规品要求退款,平台介入后,确认烟草禁止在网上销售,平台退还了钱。向平台反映我的商品时,只说反馈。我的商品还在买方手里。拒绝退货,他想自己处理。你认为应该找谁的责任,可以报警吗?你能直接找到买方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7-29 18:26: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注意: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不是上述例外商品,可以要求退货。先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网购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网交平台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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