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因公差乘坐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作了司法伤残鉴定。后保险公司按乘坐险金额己赔付。请问应赔付给单位还是本人。

2019-01-31 08:4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条例的行为,过失造成人、畜伤亡和车物财产损失的交通事件,称为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保险车辆就会涉及到保险赔付,有些还会涉及刑事或民事诉讼。
    因此,对汽车交通事故进行科学公正的鉴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说,汽车交通事故鉴定可以委托交通事故鉴定专家进行。在我国,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出具正式文件。
    在完成鉴定后,可以根据坚定地结果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车辆,并记录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套牌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伤者亲属、朋友或案发地附近的群众,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
    在交警调解不成功的话,应该及时到法院起诉,尽快理赔,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4、保存好己方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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