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借某某某五万元钱,借款期限为一年,时间17年9月30日号落款,这类借条借债人未偿还,能够提起诉讼她吗?

2021-07-29 15: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 您好,视具体情况
  • 你好 搜集证据 起诉解决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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