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昨天下午出门被人打了一个耳光?随后报案?做完笔录就回到我所居住的地方医院住院??今天医生开药打了一天针?去被打的地方公安指定验伤医院做了验伤报告?没什么事情??请问他要怎么赔偿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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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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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分为两种,一种是间歇性精神病,间歇期是与常人无二的,如果是这种精神病人且在间歇期有违法犯罪行为,则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有一种是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则这种情况下,该精神病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刑法》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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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出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出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法通则规定,
1、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参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上述规定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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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