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祖母的名义上有59平方米的国土使用权,如果给儿子立遗嘱的话,不仅需要祖父的签名,还需要所有孩子的签名吗?

2021-07-29 12:1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继承财产,若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遗产由某个人单独继承,则改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需要让父母立下遗嘱,明确写明遗产由儿子个人单独继承,排除掉儿媳的共同权利,并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若向现在进行过户,那么直接由让父母将房子赠给儿子,写一份赠与合同,写明房子是赠给儿子个人的,最好到公证处公证。这样也可以排除儿媳的共同权利,只不过赠与比继承要多交一定的契税。

    除了这两种方式,其他都不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单独赠与合同,把房本上的名字直接改成儿子的,也要算夫妻共同财产。
  • 遗嘱并不需要子女签字,也不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只要满足遗嘱成立的要件,遗嘱就是有效的: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 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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