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民房屋拆迁优惠购房面积40平米?离婚时如何分割?安置房实际还未取得?40平米可以归我吗?可以单独买房吗

离婚
2019-01-31 01:3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房屋拆迁中还有安置补助的概念,安置补助是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适用《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有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安置补助,即对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户口,具有村民资格的人,给予一定安置房屋面积或者宅基地面积或者相应货币的安置补助。
    综上,房屋征收的补偿与户口无关,与户口有关的是安置补助。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拆迁的情况下,补偿与房屋有关,与户口无关,而安置补助与户口有关。只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况下,才有按人口给予的安置补助。
  • 你好!
    一、首先需确认该房是否在婚后购买、产权证上写的谁的名字等问题;
    二、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该房为婚后购买,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男方父母出资较多,如产权证上写的是男方一人的名字对男方会比较有利,女方只可主张男方单位奖励的5万元加存款3万首付及相应增值部分; 综上所述,你的情况较特殊,建议你来电与我联系面谈。
  • 根据你的陈述,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具体分割方式:约定由一方取得,并由取得方补偿另一方;申请变卖后平分卖方价款;分割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产权取得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房产证上的名字作为确定产权的依据,不能以购房合同和贷款协议为准,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