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在宜宾监狱,贴上好朋友,他突然失去了联系,我知道他因抢劫被捕了,我可以去探视吗?

刑事辩护
2021-07-28 09:5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面是看守所探监规定的一些内容: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刑后,犯罪分子的亲属是可以申请到监狱探望犯罪分子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也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 如果犯了抢劫罪。在没有被发现之前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以获得减轻量刑的机会。如果已经被立案侦查,应当主动坦白,积极配合。另外要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如果已经被判刑,应当在监狱内表现良好,争取减刑的机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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