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开发商那里决定了房子,在预约合同上签了字。因为对户型不满意,所以和开发者协商后,更换了房子,重新签订了预约合同,但是这个合同上没有明确记载以前的合同到期。这种情况是我向两家支付房费,我该怎么拒绝支付第一家的房费呢?

2021-07-27 23:01:0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居民在购买第一套住房时享有按揭贷款利率的优惠。
    1.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契税税率下调到1%的优惠;
    2.暂时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两种税;
    3.房子的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
    0.7倍,还有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4.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都分别下调
    0.27个百分点;
    5.买房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买房人不用负担营业税;
    6.免收买房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还有买卖存量房的住房转让手续费;
    7.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时,房子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8.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时,最低首付为20%;如果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时,最低首付为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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