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14年前买的房子,我们俩有儿子,户主是我丈夫的名字,上面也写着我们俩的名字共享,然后我丈夫去世,3年后再婚,如果把房子改成我的名字,需要办什么手续,或者写下我儿子的名字,需要办什么手续

2021-07-27 20:3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法律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需要做买卖或赠与处理
  • 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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