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判三年三个月,现在怀孕在监狱外执行。如果。如果我在哺乳期再次怀孕,会被视为刑期吗?

刑事辩护
2021-07-27 14:4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了监外执行条件,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1、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形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2、如果哺乳期被监外执行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哺乳期结束如果刑期尚未届满,依然要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 如果孕妇在被法院判刑后处在怀孕或哺乳期内的,应暂予以监外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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