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怀孕六个月了!男人现在对我视而不见!他的家人也一样!钱也不给我!我现在住在我妈妈那里!他的家人一个也没听说过!但是他的家人只想要孩子!怎么离婚?我不想要孩子,但又打不动!我该怎么办?离婚后能给我补偿吗?

离婚
2021-07-27 07:24: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这个是可以诉讼争取的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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