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公司工作3年,任职出纳,半年前财务上的工作已经交接给新来的出纳,之后转至任职采购,2013年01月老板一直以查账为由,要求我将从上岗开始的账目核查,才能给予发放所有工资,之前的账目每个月都发给老板及签名的。我的工资从8月份一直没有发放。在公司工作3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其它协议。现在我只想取回我应得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30 09:14: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租房合同为例,在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签合同就上岗员工受伤想不赔?劳动合同是双方就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提供报酬所达成的合意。因此,用工合意是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
    明示的用工合意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作证、缴纳社会保险等,而默示的合意则需要依据经验法则,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予以综合认定。因此,从双方一系列行为可认定双方已达成默示的用工合意,故应当认定双方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存在劳动关系。
    那么,员工受伤自然是要赔偿的。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