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今年6月份毕业的工科专科学校学生,我与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也就是在该单位完成毕业实习)我违约没有去该单位实习,找到了新的单位,但是负责就业的老师只按照我原来填写的第一份就业协议将本人的档案发至第一个单位,我要签第二份新协议,前提是我的拿到前一份的解约合同,才能签第二份协议,并将派遣证改签至新单位,现在第一个单位要求我掏5000元违约金,我该掏么?

2019-01-30 08:3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关于解约协议存在不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举个例子: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合同法》第116条【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也就是违约金和定金只能二选一。主张定金的话,因为此时损失小于定金,可要求两万。
    主张违约金,要求五万,但因损失与违约金差距过大,对方也有要求减少违约金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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