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十岁,在旅馆吃饭,另一个孩子不小心把旅馆的XX推倒,折断了我女儿右手的三根手指,旅馆的XX没有招牌,XX是活动的,没有固定的,孩子不知道,不小心摔倒了,旅馆该怎么负责呢?

其它
2021-07-26 11:26: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的侵犯酒店对电梯的财产权,这属于最简单的侵权责任赔偿。
    当然,如果损坏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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