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我搬出去住,也就是分居,需要双方写什么证明吗?如分居协议什么的?分居2年后,再申请离婚的程序是什么?是通过法院还是民政局?

离婚
2019-01-30 04:5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未达成赔偿协议、这情况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会判决离婚的;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离婚方式有协议或者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最为方便快捷的,但前提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民政局办理即可。
    如果协议不成,就需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原告需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状,孩子出生证明,财产信息等有关材料。
  •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法院会传对方到庭,首先是调解,如果对方同意离婚了,就当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坚持离婚,法院会等到半年后自动宣判离婚生效。
    对方拒不到庭也没事,半年后法院一样宣判离婚生效。
  • 夫妻长期分居多久也不会自动离婚,法律没有类似规定。但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应判决准许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如果一方不同意,还是要通过法院诉讼,并不是分居就自动离婚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