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丈夫性格内向,不擅长和别人交流。有暴力倾向,多次摔倒。这次伤害了我。我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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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暴力,可以起诉离婚,并要对施暴一方赔偿,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若因遭受家庭暴力,需要坚决维权,无过错一方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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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不必然导致离婚,暴力也是如此,但是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依据。
1、 同居才是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而婚外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不判决离婚。
2、 同居可以要求赔偿,婚外情不能要求赔偿,但同居的证据基本属于不能取得。
3、婚外情唯一有用的地方就是证明对方有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
婚外情的证据如录音、录像、文字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实践的操作中这些证据很难取得,即使经过千辛万苦取得了,这些证据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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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