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是公司的员工,工作了23年,今年49岁,再退休10个月,现在部门主管安排男性工作,昨天工作了一天。全身疼痛。我不能和这份工作一起工作。但是,如果不能做这份工作的话就必须辞职。白白干了23年。我该怎么办?

2021-07-25 23:5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员工可以离职,劳动仲裁跟员工是否在职无关,只要仲裁有效的时限内提出劳动仲裁就可以的。
    2、《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法律没有规定工作多少年不可以辞退。职工能不能被辞退,还是要看,员工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和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员工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还是可以将其辞退的
  • 在单位工作10年,劳动者被辞退,首先需要结合具体被辞退的理由看,用人单位的解雇劳动者是否合法,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