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担保约定担保,又称为意定担保,是指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合同的方式设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约定担保,除法律对其成立要件和内容另有规定外,完全依照当事人的意思而设立。在我国现行担保法制下,抵押、质押、保证、
所有权保留等均属于约定担保方式。
二、法定担保法定担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成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法定担保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优先权、法定
抵押权等担保方式;二是当事人可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的法定担保,如
留置权这种担保方式。
三、本担保和
反担保根据担保设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担保可以分为本担保和反担保。本担保只有在具有反担保现象时才有区分意义,只要当事人设立了反担保,则原担保即为本担保。
四、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根据法律上规定的适用和类型化的程度,合同的担保方式可以划分为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