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公有家暴情节不允许我和朋友联系,随时幻想我对不起他去恐吓我的朋友甚至还会动手,最近他总是闹离婚说我不在乎他,有一天就把我骗出去拿刀要捅我,说如果我不说出那个人是谁就把我捅死在隧道里,我没有办法为了自保只有随便说了个人,后面还在车里打我。我以为事情就这样过了,结果过了几天他又不正常和我发火,就自己跑出去。等二人天我才知道他把我乱扯的人捅伤,如果起诉我要承担什么,我是为了自保才这样的,我也不知道他会做。我应该用什么法律才可以保护自己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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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经法院诉讼离婚的同时主张赔偿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种情况可以把家暴的证据存留下来,如录音录像图片。然后写好诉状,整理好证据,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居住地法院起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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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甚至恐吓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诉讼离婚。因为我国婚姻法明确固定了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事由之一,不需要进行庭前调解,只要法院能够通过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家庭暴力的,就应当依法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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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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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