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8年6月23日进入公司,合同于12月22日签订,之后于19年1月公司变更失业。我的工作单位不在该公司的注册地,工作单位有别的注册公司,不是同一个上司,我认为该公司有欺诈行为,可以申请什么样的赔偿呢?工资可以加倍

2021-07-25 15:4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公司欺诈怎么办?以劳动合同欺诈为例,关于劳动合同欺诈诉讼时效的具体回答如下: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所以说当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一年不行使撤消权,撤消权就消灭了,而不是合同订立之日起或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算
  • 你好,具体需要根据判决书内容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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