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弟弟开着农用扶手和小汽车相撞,是对方的责任,而且我们的车坏了也受伤了,伤不重,脚疼,但是没有伤到骨头就出院了。现在和交通警察队协商,对方不赔偿医疗费等。我该怎么办?

2021-07-25 13:4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追究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如果交通事故我全责没钱垫付的,可以找保险公司垫付。交通事故全责的意思就是指交通事故是由于其中一方的违章行为引起的,应该由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对事故不负责任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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