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施工现场工作,一般每月支付生活费,年底结账。但是,工地提前两个月停止工作,要求结算工资,项目部不同意,只有年底结算。我手里没有合同文本,离开后怕拖欠,项目部不承认怎么办?

2021-07-25 01:2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 公司欠着工程款不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2、调解方式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除协商外,还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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