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工作期间,突然精神异常,被送往医院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医院判定有两种情况。1、感冒引起的身体异常,2、有精神疾病前期征兆,员工仍在住院治疗,但公司必须退休,不使用,也没有经济补偿,我们该怎么办?

2021-07-24 13:16: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 员工可以通过向有关劳动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后还是无法解决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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