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可以追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不论其份额如何。夫妻一方不是因为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的,应当约定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支持夫妻另一方以侵犯共同财产权为由要求返还的请求。
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将该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订立的书面约定;
2、该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具体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