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在当地烘烤食品公司工作,每天早上7点30分上班,晚上18点30分下班一年没有休息!每月1800元。每年8月15日左右加班到21:00,每月只加300元的工资!这家食品公司违法吗?我可以在哪里申诉?谢谢你的帮助!

其它
2021-07-24 06:17: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国内的企业单位都执行的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员工追讨加班费时,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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