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怀孕四个月了,要求他每月给我1500元。他们家不想只给我1000元。如果你不给我更多,你就什么都不在乎我了。如果我的孩子怎么了,他会和我离婚,给他打电话。女人的声音出来了。现在离婚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7-24 03: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双方办理离婚后,对于债务追讨的承担问题,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协商未果的诉讼解决
  • 您好,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协商去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只能先起诉再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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