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国有煤矿矿区一百以内的居民,住房拆迁应该如何按政策补偿

2019-01-28 19:1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征收补偿分为价值补偿款、托底保障、各项奖励费用。价值补偿款的计算公式是:房屋的评估价值+价格补贴+套型面积补贴。托底保障是指被认定为居住困难人口(人均居住面积低于规定的面积,予以补贴),计算公式是:人数×人均居住标准×房屋均价-价值补偿款。
  • 拆迁时,租用私有住房的房客可得到什么补偿?  
    (1)被拆除房屋为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承租人不作为直接补偿安置对象,原租赁关系由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不能协商解除的,拆迁人只能对房屋所有人实行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2)被拆除房屋为老出租私房(包括落政代为经租房屋)的,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 房屋拆迁因土地性质的不同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又因房屋的用途不同而分为居住房屋拆迁和非居住房屋拆迁。  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对象仅为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房屋的承租人并未包括在内,而且只能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所能够得到的补偿共五项:  
    1、被拆迁房屋的建安重置价;  
    2、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3、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4、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5、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其中,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 无论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策,都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只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细化。在国家层面,《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作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就属于地上附着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此外,《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还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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