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开车正常停车!但是有一对过马路得人骂他!然后我父亲就问他为啥骂她!结果对方过来冲车门踹了一脚!然后就跑我父亲去追他!追上之后对方向我父亲施加武力!并掰断我父亲的右手小拇指!我们已经报警!但是警方放走对方该不该留医药费!我应该怎么办???手指骨折(可能粉碎性骨折)算不算轻伤害??请帮我想想办法!告诉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谢谢

2019-01-28 18:1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害案件,应当做伤情鉴定,建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是否构成轻伤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深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 是否构成刑法上的轻伤,必须经过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不构成轻伤,而是轻伤害,则构成民事侵权,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你的案件来看,如果仅仅是留有色差的话,我认为构成轻微伤。
    起诉民事侵权赔偿较好。
  • 交通肇事轻伤不构成刑事责任。轻伤也得进行伤情鉴定,因为不确定是否是轻伤,所以要进行鉴定来确认损伤的程度。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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