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1月的一天,晚上被刀刺伤后,法医学上受了重伤,在派出所立案,犯人逃走了,但家庭住址派出所知道事件已经一个月了。派出所一点消息也没有说明。作为受害者,请告诉我如何保护自己事件的知情权。什么东西?

暴力伤害
2021-07-22 16:16: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当事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当事人报案之后,就会马上知道公安机关是否已经立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 您好,知情权被侵犯时,注意收集证据,起诉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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