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戚6月3日和别人发生纠纷,用刀刺伤对方受了重伤,现在被公安机关拘留,请问他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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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具体来说,对于
(一)、
(二)两项中的规定,主要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考虑处罚对这些人今后成长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但又能通过对其祈祷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令其吸取教训防止再次违法。 对70周岁以上的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年迈的人多身体较弱,若处以行政拘留,在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健康恶化或者其他隐患。对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的规定,同样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了我国立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一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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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被拘留的,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有可能会被判刑。建议尽快和对方协商,取得对方谅解,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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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后果和具体情况考虑。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能会治安处罚。如果是轻伤以上,可能会按刑事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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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