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丢了钱,老板让员工每人拿2000元。从工资中扣除,我根本没有拿钱。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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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需要和用人单位而不是老板个人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法自愿的条件下签署,签名或者按手印都可以,签订之前,要仔细阅读有关款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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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及时搜集固定证据准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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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处理,若不行,走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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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