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我在商场工作六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工作证明,因为老板的误解,我口头说辞职,但没有写辞职报告,现在老板开除我,我可以告他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28 14:4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没有劳动合同讨薪。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 已经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你可以在三天后离开,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也不违反。因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同时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可以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事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已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是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使用解除劳动关系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工资可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拖欠工资。
    也可以通过当地仲裁申请裁决支付双倍工资。
  • 劳动者的情况应当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到一年内,没有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收取劳动者押金,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根据《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
    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的,可以要求补缴,同时也有权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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