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怀孕34周了。一个月前,公司要求我提前休产假或出差。我不同意。现在我准备办理假期手续。公司还要求出差。我能拒绝吗?此外,公司还没有安排任何人与我交接。我不能请产假吗?

妇幼权益
2021-07-22 05:19: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
    (二)女职工怀孕后,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因生育或者流产所需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之后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含自费药品),由职工本人负担。
    (三)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为不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
  • 你好,按照你的表述,如符合法定的生育,除国家规定额98天产假外,还额外享有三个月产假,你可以申报生育津贴,如因单位原因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无法享有生育津贴,则可以要求支付产假工资
  • 可以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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