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在超市工作了7年买奶粉。利润不好,公司不再签约了。你能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21-07-21 23: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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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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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跟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公司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无故被公司辞退需要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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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什么原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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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