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刚过十六岁,应家里的特殊情况(丈夫在交通事故中追尾的五级障碍),在北京打工,期间右手腕粉碎骨折,现在出院,对方支付医疗费,现在后期手术费、过劳费、营养费等,我们应该向对方索取多少是合理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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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中的某一部分是不合理或者不必要的,就会扣除这部分费用,比如营养费,在保险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必须且很合理的使受害人恢复健康的医疗药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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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的士有误工费,是合理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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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