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男女双方结婚,没领证,女方在怀孕生孩子期间得病,生完孩子了,现在男方要分手,应不应该给予女方赔偿?

2019-01-28 13:4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有赔偿,法院只支持打胎的一些费用和孩子生下来关于抚养费的费用。男方也不要付法律责任。法律上不禁止同居,如果有财产上的纠纷,可以按照婚姻法上正式夫妻离婚的规定来处理,即他们同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分手后原则上应当平分。
  • 恋爱关系原则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未婚先孕,此时对女方是很不利的,分手了男方也没有法律责任。但如果孩子生下来了,男方是有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此外结了婚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女性怀孕期间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 你好,孩子毕竟是你的,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孩子生下来,你还是需要依法承担抚养费和相关抚养责任的。建议您通过中间人(避免双方谈判情绪激化)安抚对方情绪并谈判协商,看看女方打胎的条件是否合理,如果相对能够接受,还是妥善解决为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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