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地工人,女,58岁,在工地工作时,滑倒右脚踝骨折,现在休息4个月,怎么赔偿?

2021-07-21 16:0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GB/T16180—1996)第十级工伤第14条,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为十级工伤。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 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级别索赔。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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