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对方汽车有危险,我是摩托车。对方伤害了我,右耻骨上下骨折,现在在医院保守治疗,以前是对方支付的费用,现在对方有点不想交。警察队的责任书由对方负责,我没有责任,该怎么办?

2021-07-21 14:32: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各方可以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的10日内共同申请交管部门对事故赔偿事宜进行调解,调解由交警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的赔偿规则进行调解,一旦各方达成调解,调解书具备合同的效力,各方应当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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