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故发生后,所有者作为朋友送来的医院!住院通知书没有签字!家人不清楚,明明受伤了,结果却写着摔倒受伤了!不能提起诉讼!病例上也写着家人送到医院,不是家人送来的,主诉是骨折患者签的,疼痛没有看到,直接签了字!我该怎么办?

2021-07-21 05:06: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消费者可以充分行使其享有的社会监督权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23条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社会组织主要指各级消费者协会及质量管理协会等。
  • 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就医处理,并保留现场痕迹,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固定证据,如果因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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