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收件人,邮政快递丢失了我价值一万日元以上的快递,发件方面没有保险价值,可以要求全额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7-20 16:1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丢失,如果有保值,则按何值价格赔偿。如果无保值,原则最多只能按三倍邮费价格赔偿。司法实践中,在无保值的情况下,如果能证明所邮物品及实际价格,按原价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是否能够证明快递价值是索赔的关键。消费者在寄送价值较高物品时,保留好发票等证明价值的材料,同时可以采取对打包过程进行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寄件时尽量选择保价,一旦出现快件丢失或毁损,可依法向快递公司申请赔偿
  • 你好,需要有丢失物品的发票等票据,证明所丢失物品的价值,可以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也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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