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房子是公寓,17年10月租的。今年没有找到合同和押金条。之后,重新签订了半年的合同和补充的押金条。我现在想退房。之后,找到了以前的合同押金条。他方面没有说以新为基准。

2021-07-20 16:04: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要看租房者和业主是否有就物业管理费缴纳事宜明确由谁来缴纳,没有明确的,由物业承租人缴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租房合同》若无写明谁来缴纳管理费,承租人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承租人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 房屋买卖纠纷,违约责任是如果补充协议有约定按补充协议处理,没有约定按合同处理;补充协议一般理解为是对合同的补充或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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