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清洁公司工作了两年,回老家看病,回来不安排工作,也不辞职,想找工作,他不赔偿。

2021-07-20 12:5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公司是未依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补偿标准的双倍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公司有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若是签订了,里面有没有工作岗位;
    2、公司把你调回来有没有给你给你发工资,发的工资和以前工资数额是否相等
    3、公司有没有给你缴纳社保
    先取证再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与领导搞好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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